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一、住房公积金申报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建议每年1月申报),根据202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申报工资不能低于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每人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基数,部分员工在2026年已申请过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本次不能再申报。
二、社会保险申报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维持月度申报,若有工资变动每月调整申报。
若社保局根据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了社会保险收费上下限,我司将及时另行通知,并按新标准计算社会保险费用。
三、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办法如下:
方法1 (推荐使用): (点击进入)
第一步:
首先,勾选需要调整的员工,才能够进行输入,而且只有勾选了的员工才能保存调整的数据;
第二步:
然后输入新的住房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如需调整公积金的比例,则修改,如不需要修改就不要修改。
第三步: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方法2 EXCEL上传 (点击进入)
四、申报截止时间
每月社会保险基数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时间:每月1日00:00至15日24:00(除6月申报时间截止至20日24:00外)。
东莞市友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