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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使用协议
2011/7/4 0:00:00
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网站使用协议
甲方: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使用甲方网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网站新功能服务
“人才招聘”
“HR论坛
“企业工具”
甲方保证乙方在网站登记的信息不向第三方传播或透露,现阶段甲方提供的服务功能全部免费。甲方对部分项目实施收费时,须经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
第二条 网上办理业务的前提
乙方必须完全同意本协议条款,才可以使用甲方网站的各类业务。甲方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表示乙方已与甲方达成本协议,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条件。
第三条 客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
网站客户账号和密码是乙方重要资料,乙方务必注意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客户应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和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不应将本人自设密码提供给法律规定必须提供之外的任何人;客户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凡使用网站账号和密码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的业务,由客户承担由此所导致的相关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费用的支付等。
本网站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客户的交易安全,但友谊公司不保证本网站绝对安全。
第四条 乙方的操作规则
为维护互联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乙方自觉遵守以下义务: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 免责声明
甲方网站仅以现有的、按其现状提供有关的信息、材料及运行。甲方不对有关本网站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可用性、准确性或可靠性做出任何种类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产权,风险,不侵权,准确性,可靠性,适销性,使用正确性,适合特定用途或其它适当性。
甲方不保证本网站的服务一定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绝对及时、安全、真实和无差错,也不保证客户发送的信息能完全准确、及时、顺利地被传送。
不论何种情形甲方都不对任何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所造成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或余波所及的损失、损害、债务或商务中断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协议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协议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效力
本协议自乙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规定,对签署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该是公开的。
第九条 本协议其它附件,因将随中国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变化而随时修订,只能作为本协议的说明和补充。
第十条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聘用中国员工劳务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终止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在东莞签字/盖章确认,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日期:
乙方:

联系人:                  E_mail :                    (指定该邮箱获取账号及密码)
日期:
本协议签订方式:乙方下载本协议并打印一式两份,盖上(乙方)公章寄到(甲方)盖公章,甲方以E_mail方式告知乙方网站登录账号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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